中级会计师考试备考:三大收入详解
一、三者概念
1、主营业务收入:指的是企业经常性发生的、主要业务所产生的但基本收入,如制造业的销售产品;商品流通企业的销售商品收入;旅游服务业的门票收入、客户收入、餐饮收入等。
2、其他业务收入: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所有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行程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3、营业外收入:指企业确认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
二、营业外收入范围详解
1、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处置利得。指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所取得价款和报废固定资产的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扣除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清理费用、处置相关税费后的净收益;无形资产出售利得,指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所取得价款扣除出售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出售相关税费后的净收益。
2、企业合并损益。合并对价小于取得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3、罚款收入。它是指对方违反国家有关行政管理法规,按照规定支付给本企业的罚款,不包括银行的罚息
4、政府补助。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型资产或非货币型资产形成的利得
5、教育费附加返还款。它是指自办职工子弟学校的企业,在交纳教育费附加后,教育部门返还给企业的所办学校经费补贴费。
6、盘盈利得。指企业对于现金等资产清查盘点中盘盈的资产、报经批准后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其中固定资产盘盈。是指企业在财产清查盘点中发现的账外固定资产的估计原值减去估计折旧后的净值。(新准则中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帐户)
7、债务重组利得。指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超过清偿债务的现金、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所转股份的公允价值、或者重组后债务账面价值间的差额。
8、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与关联方交易除外)。指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出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换入资产公允价值大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扣除相关费用后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
9、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它主要是指因债权人单位变更登记或撤销等而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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